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5]5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30
实施时间: 2005-4-30
失效时间: 2013-11-14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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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所涉及的财务会计报表范围
  凡属同一会计期间的同一种财务会计报表,主管国税机关原则上只可要求纳税人报送一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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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1-14
实施时间: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