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单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库[2006]1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5-24
实施时间: 2006-5-24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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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有关单位,工行广东省分行、农行广东省分行、建行广东省分行:
  根据省政府《关于省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府函[2002]395号)精神以及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安排,2006年省级预算单位将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尚未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省国家安全厅以及省劳动保障厅、省林业局等部门下属52个基层预算单位(附件1)自2006年7月1日起均要纳入改革范围,对其财政预算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具体请按照《广东省省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粤财库[2002]9号)、《广东省省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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