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农[2006]12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土厅
发文时间: 2006-6-16
实施时间: 2006-6-16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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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工作,促进我省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发展,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指南》(下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凡申请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均按《指南》规定办理;不符合《指南》规定程序和要求的申报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原已申报2006年度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入库材料,各市要按照《指南》的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在6月30日前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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