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林业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重庆市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食折现资金财政财务处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企[2004]301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4-11-5
实施时间: 2004-11-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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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局、林业局、农发行(不包括渝中区):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关于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禁牧舍饲粮食补助改补现金后有关财政财务处理问题的紧急通知》(财建明电[2004]2号)、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7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4〕8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退耕还林、还草(以下统称退耕还林)补助粮食折现资金财政财务处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对象、方式和金额
  (一)补助对象为:乡镇政府根据区县(自治县、市)林业局自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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