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办发[2007]3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28
实施时间: 2007-7-1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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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二O O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销税务登记管理,防止国家税款流失,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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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