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函[2006]300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22
实施时间: 2006-11-2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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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自2007年1月1日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为做好税控系统的推行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行工作顺利开展
  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是金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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