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发[2006]132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1
实施时间: 2006-12-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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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做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高度认识,充分认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重要意义
  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四个“有利于”上来,即有利于加强对高收入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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