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函[2004]33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14
实施时间: 2004-7-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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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沈阳、丹东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7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该文件下放地方管理的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和中国民用航空丹东站由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接管,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已向省国税局呈报《关于建议下属机场在省内实行所得税汇总(合并)缴纳的请示》(辽机场[2004]38号)及相关资料,为了支持该集团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现将该集团公司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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