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4]18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21
实施时间: 2004-12-2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14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的通知》(国税发[2004]1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学习《税收执法检查规则》,严格按照总局的规定,做好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二、各市国税机关要按照总局《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的要求,由政策法规部门牵头组建执法检查人才库。执法检查人才库管理办法,将由省局统一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