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出口税收管理岗位设置及职责的意见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4]13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9
实施时间: 2004-9-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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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局“税收管理精细化、信息管理一体化、行政执法透明化、基层建设标准化”的要求,优化进出口税收管理流程,进一步提高进出口税收管理水平,现就全省进出口税收管理岗位设置、工作职责以及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1、出口退(免)税登记岗位
  负责出口企业退(免)税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退税登记证的核验和换发等事项。
  2、出口退(免)税申报受理岗位
  负责受理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及预申报;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证明开具管理;负责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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