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管理取消“摇奖”方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征[2007]1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12
实施时间: 2007-11-1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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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2002年10月起,本市在餐饮服务业、娱乐业、部分代理行业等实施普通发票有奖管理以来,成效明显。消费者对发票的关注度和索取发票的积极性普遍提高,既维护了自身权益,又促进了经营者自觉使用合法凭证,为税务机关不断加强征管创造了条件。
  鉴于有奖发票管理中的“摇奖”方式,需要持票者通过拨打电话或上网输入发票进行登记,是否入围需要经常关注各类媒体,入围后还要参加一系列游戏方可参加“摇奖”,整个过程比较复杂,影响了消费者的参与积极性,使“摇奖”方式应有的效应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因此,市局决定从2008年起取消“摇奖”方式,保留“刮开式”即开即中奖。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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