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发[2004]138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28
实施时间: 2004-9-28
法规类型: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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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4]88号 )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内海及近海货物运输业的发票及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一)关于内海及近海货物运输业发票的收缴、领购工作
  1、对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运输企业,对其还没有使用的发票逐本登记后允许企业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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