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大连市援助“零就业家庭”、困难街道[乡镇]人员就业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大劳发[2005]31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5-4-21
实施时间: 2005-4-2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8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切实解决“零就业家庭”、困难街道(乡镇)人员的就业问题,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缓解就业压力,有效控制失业率,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体困难地区就业扶持工作的通知》(辽劳社发[2005]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零就业家庭”、困难街道(乡镇)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力度
  (一)工作目标。
  2005年年内,确保全市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中失业人员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