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49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5-7-5
实施时间: 2005-10-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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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青海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6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宋秀岩
  二○○五年七月五日

  青海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规范财政票据使用和管理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申领、使用、稽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财政票据是指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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