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6住房公积金年度核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房公积金国管发[2006]7号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2006-4-30
实施时间: 2006-7-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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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关于2006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央国家机关2006住房公积金年度(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核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06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8%。有条件的单位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10%。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单位应以2005年度(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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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 单位突破缴存额上限审批表.doc    
2. 单位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审批表.doc    
3. 住房公积金年度核定清册总表.doc    
4. 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doc    
5. 2006住房公积金年度报盘核定操作说明.doc    
6.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采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