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国税函[2004]12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1
实施时间: 2004-4-1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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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问题的通知》(湘国税发[2003]92号)精神,认真做好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登记信息交流,实现登记信息共享,强化税源控管,规范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作好组织和协调工作。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要尽快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联系,成立工商、税务登记信息交换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征管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作好信息交换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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