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5]7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10
实施时间: 2005-3-10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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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国税发〔2004〕119号文以及渝地税发〔2004〕263号文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原由市局流转税处负责的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年审,货运发票信息的采集、汇总、传递、审核比对及相关工作,现移交至征管处负责。因此,原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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