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07]47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5-28
实施时间: 2007-5-28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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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人事局:
  为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0号)精神,现将我省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共同负责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考办”)具体负责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各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在当地财政、人事部门的领导下,由各市会计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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