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税系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4]9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23
实施时间: 2004-7-1
失效时间: 2007-9-2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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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局内各单位:
  为了规范全省国税机关实施税务行政许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国税机关依法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国税系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为各级国税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法》提供了统一的规范制度。根据总局要求,对于法律、法规、规章中许可条件、程序不明确、不完整的,只能由省国家税务局以上机关统一规定,省国家税务局以下的国税机关不得再行规定,更不得再层层授权、层层补充。
  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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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国税发[2007]13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4
实施时间:2007-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