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4]9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22
实施时间: 2004-6-2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091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精心准备,确保《行政许可法》的顺利实施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充分认识到《行政许可法》的施行,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一次根本性变革,对于推进税收管理方式的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国务院确认的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只有6项,但从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趋势看,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应当逐步取消或划转为行政许可项目。因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附件《山东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办理指南及示范文本》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国税发[2007]13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4
实施时间:2007-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