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保险费发票集中打印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7]288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5
实施时间: 2007-1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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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近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人寿保险公司)《关于省级集中管理后保费发票集中打印的请示》,为了适应该公司专业化、集约化管理,防范承保风险,强化内控机制的需要,经研究,同意广西人寿保险公司实行省级集中打印人身保险合同和保险费发票的做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区域集中出单的时间、范围和区域
  从2007年12月1日起,广西人寿保险公司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在南宁市集中打印保单(即人身保险合同)的同时,集中打印首期保费发票及500元以上续期保险费发票。
  二、保险费发票印制和集中打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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