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7]19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9
实施时间: 2007-1-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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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7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不动产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以下简称《建筑业发票》)是国家税务总局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征收征管,对营业税等重点税源逐步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局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学习、认真安排,切实贯彻落实好相关管理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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