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地方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4]112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30
实施时间: 2004-4-30
失效时间: 2007-8-27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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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定期定额户地方税收征收管理,规范定期定额户地方税收管理秩序,市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市地税工作实际,制订了《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地方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地方税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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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地税发[2007]199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27
实施时间:200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