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达电子零组件[吴江]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384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29
实施时间: 2007-10-29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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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中达电子零组件(吴江)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7]1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中达电子零组件(吴江)有限公司是由开曼群岛台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开曼群岛AACH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全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曼群岛捷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2000年8月在苏州吴江市投资设立的外资企业,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投资总额5650万美元,经营期限为50年。经营范围主要为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器件),大容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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