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安工程中材料与设备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3] 68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10
实施时间: 2003-7-1
失效时间: 2010-10-28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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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根据财税字[2003]16号文件精神,参照建设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建安工程中材料与设备的划分问题明确如下:
  一、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等为设备。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设备包括:
  (一)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二)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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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文被下面文件确认继续有效:发文标题: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文文号:湘地税函[2008]116号发文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9-24 实施时间:2008-9-24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文号: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0-28
实施时间:201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