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01]144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25
实施时间: 2001-10-25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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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我区地税系统顺利实施了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税收法律知识得到极大普及,广大公民依法纳税的意识明显增强,地税干部依法治税的水平不断提高。2001年是进入新世纪、实施“十五”计划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第一年,也是全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的第一年,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转发的《自治区党委宣传、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开展税收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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