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外[2004]8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3
实施时间: 2004-12-3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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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市局制定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办法
  2.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申请表
  3.技术开发费用明细表
  4.外商投资软件企业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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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