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发[2005]10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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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大连分局、稽查局:
  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意见》(辽政发[2005]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对辽政发[2005]15号文件规定减免的地方各税,各市要按照减免税管理办法认真审核,及时审批。对已取消的审批项目,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事后监督检查。
  二、境外企业、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重组,对重组后企业的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直接进行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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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二、三、四、五、八条按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5
实施时间:20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