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明确辽宁省汽车贸易集团等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地税函[2005]121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15
实施时间: 2005-6-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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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辽宁省汽车贸易集团等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通知》(辽地税函[2005]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五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明确辽宁省汽车贸易集团等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5]11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大连分局:
  随着财政体制改革以及征管权限的调整,现将辽宁省汽车贸易集团等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认定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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