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关于促进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地税函[2005]164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8-24
实施时间: 2005-8-24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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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促进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辽地税函[2005]1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转发关于促进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5]188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大连分局、稽查局:
  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5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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