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地税函[2005]183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9-14
实施时间: 2005-9-1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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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地税函[2005]1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五年九月十四日
  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5]186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大连分局:
  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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