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深化企业改革 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地税发[2005]153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0-18
实施时间: 2005-10-18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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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通知》
   二ΟΟ五年十月十八日
  辽地税发[2005]125号
  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大连分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05]1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支持全省重点工业企业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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