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管理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发[2005]154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0-28
实施时间: 2005-10-28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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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管理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辽地税函[2005]25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地税函[2005]255号
  关于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管理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你单位《关于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管理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问题的请示》(辽农信联[2005]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关于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第一批)的决定》(辽地税发[2004]81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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