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做好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地税函[2005]233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13
实施时间: 2005-12-13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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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省地税局《关于做好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地税函[2005]28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今年1-11月,我市房产税(含城市房地产税)收入77,168万元,同比增收8,190万元,增长11.87%,完成全年计划的91.52%;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7,620万元,同比增收1,018万元,增长6.13%,完成全年计划的87.88%;车船使用税(含车船使用牌照税)收入3,830万元,同比增收128万元,增长3.46%,完成全年计划的95.75%.但是,这与我市调整后的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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