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6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地税发[2005]202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29
实施时间: 2005-12-29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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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地税各分局,县(市)局;国税各分局,县(市)局:
  为认真落实《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沈国税发[2003]204号)文件精神,做好2006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对2006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与步骤
  (一)准备阶段
  2006年1月4日至31日,各基层局自行组织,向纳税人广泛宣传《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国税发[2003]189号),由地税局负责组织向有评定资格的纳税人发放《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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