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阴贝卡尔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37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22
实施时间: 2007-10-22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59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江阴贝卡尔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单独计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锡国税发[2007]2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江阴贝卡尔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是由比利时贝卡尔特公司和江阴泓昇公司于2004年在无锡江阴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投资总额2990万美元,经营范围是生产新型合金材料,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生产经营期限50年。
  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苏外经贸资审字[2006]02039号)批准,该公司于2006年在原合同外追加投资,注册资本从1200万美元增加到3000万美元,投资总额由2......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