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37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22
实施时间: 2007-10-22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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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单独计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锡国税发[2007]2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是由英属维尔京群岛健鼎海外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在无锡投资设立的外资企业,公司主营为设计、开发、生产新型仪表元器件—高密度电子线路板;新型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等,经营期限50年,注册资本9000万美元。
  2006年9月、12月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准(苏外经贸资审字[2006]第02120号、苏外经贸资审字[2006]第02193号),该公司两次增资,投资总额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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