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加强税务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7]35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22
实施时间: 2007-10-22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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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加强税务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10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认真配合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格税务登记管理,认真开展税源清查,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商业专项整治活动、发票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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