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预缴额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国税发[2006]44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10
实施时间: 2006-1-1
失效时间: 2011-8-2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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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预缴额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鉴定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额核定通知书》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情况统计表》
  二○○六年三月十日
  企业所得税预缴额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额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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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18号
发文部门: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2
实施时间:201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