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函[2006]24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4-10
实施时间: 2006-4-1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53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为了认真贯彻《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9号,以下简称《通知》,具体内容见附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贯彻《通知》精神,把完善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的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相关制度,协助行政机关、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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