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贯彻省政府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适用税额的意见
发文文号: 辽地税发[2006]8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1
实施时间: 2006-6-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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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财政局:
  最近,省政府相继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进行调整和综合平衡的通知》(辽政发[2006]1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铁矿石、钼矿石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辽政发[2006]20号)。为全面落实省政府有关政策调整的规定,特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地方税务局、财政厅成立“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矿产品资源税政策调整领导小组”,由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张玉文任组长,省财政厅副厅长金允坤、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张德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张德昌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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