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石国税发[2005]16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5-9-5
实施时间: 2005-10-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石家庄
阅读人次: 36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税收征收管理,严肃和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纳税义务人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市局制定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在落实本办法的过程中不能走过场,不要搞一刀切,要充分考虑到历史原因、政策原因形成的个别纳税人长期零申报的合理性。同时各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办法,于9月底前上报市局。
  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