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武汉市财政局关于社会培训单位从事会计类培训实行登记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武财会[2006]227号
发文部门: 武汉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6-5-17
实施时间: 2006-5-17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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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全市会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社会培训单位的管理,根据《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鄂财会发[2006]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市社会培训单位进行登记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从事会计类培训的社会培训单位,均应到我市市、区财政部门备案(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单位需到市财政局备案)。
  二、从事会计类培训的社会培训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经济实体,有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括有会计类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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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武汉市社会培训单位从事会计类培训登记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