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纳税服务承诺》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4]16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26
实施时间: 2004-3-26
失效时间: 2007-9-2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15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公开纳税服务承诺是省局“全程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一定要按照该承诺付诸兑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取信于纳税人,树立国税新形象。该承诺中,“即时办结”业务指的是在办税服务厅服务窗口受理后能在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的业务,“限时办结时限”指的是某项业务需要县级局审批或经过市局、省局层级审批的最长时间,需要总局审批的时限没有承诺。请各地在执行时,要把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国税发[2007]289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6
实施时间:200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