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监管注册税务师行业职责》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发[2007]13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9-3
实施时间: 2007-9-3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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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厦门),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福州、泉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现将《税务机关监管注册税务师行业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九月三日

  税务机关监管注册税务师行业职责

  为加强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总局提出的“行业监管的重点向执业质量转移,监管的重心向基层转移”的工作要求,解决行业监管断层、工作脱节问题,现将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及各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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