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发票和网络税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票[2005]56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14
实施时间: 2005-12-1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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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确保邮电通信业纳税人自2006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新版专用发票和实施网络税控管理,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邮电通信业实施税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票〔2005〕198号)文件规定,现就邮电通信业纳税人申购网络税控机具和发票领购等相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网络税控机具的申购、审批及安装
  (一)凡具备实施网络税控的纳税人,在申购网络税控机具时,应按照行政许可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同时在《纳税人发票认定及税控装置选型申请表》中的“税控装置&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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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一款中“应按照行政许可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税务机关作出准许许可后” 的内容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6
实施时间:2011-9-26

 

文中“一、网络税控机具的申购、审批及安装”之(一)中的“《纳税人发票认定及税控装置选型申请表》”修改为 “《领购普通发票(定额和非国标机打发票)申请确认表》”。

修改依据: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7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1-30
实施时间:201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