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企[2005]54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8
实施时间: 2005-12-8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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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企[2004]56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衔接,现将实行纯益率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年度申报表填报要求
  凡实行核定纯益率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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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四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9]217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13
实施时间:200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