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征[2005]52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23
实施时间: 2005-11-2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51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工作要求,推进税收管理员工作在北京地税系统的深入贯彻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4]10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国税发[2005]40号),结合我市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局要按照办法的要求及时制定相关具体操作规范,加强对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附件:税收管理员下户登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六条中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档案管理办法》”修改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修改依据: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1/30
  实施时间: 201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