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抵税财物拍、变卖机构和评估机构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5]59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22
实施时间: 2005-11-22
失效时间: 2009-11-19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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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局评审考察,选定4家拍、变卖企业和4家评估企业作为全市国税系统抵税财物的拍、变卖机构和评估机构。现将已选定的拍、变卖机构和评估机构的名单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拍、变卖机构名单
  (一)北京阳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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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号:京国税发[2009]230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11-19
实施时间:200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