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有奖发票二次开奖特等奖捐赠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票[2005]44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9-29
实施时间: 2005-9-29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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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充分发挥有奖发票的职能作用,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共建首都和谐社会氛围,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地税票[2005]300号)文件,我局鼓励特等奖中奖者将奖金的20%捐赠给北京市慈善协会,作为该协会帮助弱势群体的救助基金。经与北京市慈善协会研究协商,现将捐赠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集中设立兑奖及捐赠点
  自2005年10月10日起,将有奖发票二次开奖特等奖兑付及捐赠工作统一集中到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大厅办理,其他区县局、分局兑奖点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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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协议书.doc    
2、有奖发票二次开奖特等奖捐赠情况统计表.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